尽管我国现有的电价制度并不合理,对其进行改革却应谨慎考虑,新的电价制度能否更好地符合我们生活和生产的全局利益。
具体而言,即阶梯电价改革是否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需要。
一般而言,判断一个基础性产业部门的价格改革是否符合全局利益,大致有四种视角:
第一,价格改革有利于产业部门本身,但却不利于其他产业部门。
在此,每个产业部门的利益也都是全局利益的组成部分。
第二,价格改革不利于本产业部门,但却有利于其他的产业部门。
第三,价格改革同时有利于各个产业部门,并增进了全局利益。
第四,理论上的还有一种可能是,价格改革同时不利于所有产业部门(尽管主观上,改革的设计者不会希望发生这种情况,但客观上实则有可能发生这种悲剧的结果)。
进而,如果阶梯电价改革的初衷便是提高电价,让我们来看看在此情况下,各个产业部门的受影响情况。
首先,作为电力产业部门自身,价格提高,在用电刚性和政府补贴不变的条件下,电力公司的收入增加,也就是电力和能源产业部门整体收益增加,电力部门属于受益方。
那么其他产业部门呢?
居民可支配收入因电价支出的增加而下降,生活质量必然有所下降。
同时,电力和能源的下游产业部门的生产成本提高,一则会挤压其利润空间,造成其减产,二则会向市场转移提高了的电力能源成本,造成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下滑。
无论哪种情况,体现在国民经济增长上,都会形成总产出水平的下滑。
结果便是,电力产业部门收入的增加换来的是其他产业部门总体产出和收入的减少。
其次,电价上涨有没有可能催生出新的产业部门?的确有可能。
在电力等能源价格高企时,为应付市场的压力,其他产业部门会通过技术手段来节能,从而催生出节能这一新兴的产业部门,家庭也可以用节能型家电来更新原有的高耗能电器,因此全社会可能会因为节能而新增部分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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